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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家待了兩個多月,終於我要去工作了。

在哪邊呢? 是一個想進去戒備森嚴、想出來也困難重重的神祕機構。恕我不能透漏太多。

總之,我稱呼這個工作為"特務"。

大家好,我是特務K。

 

這兩天為了工作前的準備,忙昏了頭。

首先,要去申請"刑事紀錄證明",俗稱"良民證"。

怎樣的人才有資格申請良民證呢?

1. 沒有任何偷拐搶騙的案底。

2. 相貌可愛,不妨礙市容。

3. 舉止端莊,優秀善良。

4.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以下一百九十七點省略。(反正就是優良老百姓的證明~)

 

再來要去做勞工體檢。

不外乎就是一些抽血、驗尿、胸部X光之類的。

對了,我長高了2公分耶~^^

(清清喉嚨) 我現在鄭重的宣佈:我有 162 公分。

(體重呢?...反正身高減體重還有100出頭啦~微胖而已)

謎之音:寫的那麼神秘,減肥日記不都寫的一清二楚,裝什麼?!

 

希望我能當一個合格的特務。

(至少也要像特務行不行的兩光主角一樣,雖然行動力差,但頭腦超好。XD)

在我當特務的期間,發生有趣的事情,在寫出來分享吧。(當然是要排除機密洩露的可能下~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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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omoKat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